各位研究生: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已启动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项目的申请工作,并发布相关工作手册,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及申请条件
(一)选拔对象
1.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可申请资助36-48个月):正式申请时为我校优秀在读硕士生(包括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
申请时应已获得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或硕博连读(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通知书、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2.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可申请资助6-24个月):正式申请时为我校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建议申请人申报时博士论文已开题;申请时未修完规定学分、未进入博士论文研究阶段,或申请时为毕业年级博士生需慎重考虑派出的可行性。
申请时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基本条件及外语水平应符合《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https://www.csc.edu.cn/article/1710)和《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https://www.csc.edu.cn/article/1714)规定的条件。
二、派出渠道
1.“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即申请人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院校或机构签署的合作协议派出(申请人按要求自行联系国外单位,并获得外方同意)。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教育、科研机构现有合作渠道,以国家留学基金委官方网站公布项目信息为准,项目检索:https://bg.csc.edu.cn/ 。
2.“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即申请人利用所在单位现有国际合作渠道或个人自行对外联系渠道落实国外留学单位。
三、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为留学人员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是指用于资助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在外学习生活的经费,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对通过“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赴境外高校或科研院所攻读博士学位人员,不提供学费资助。
四、申请流程
1. 材料提交:3月9日前,申请人进入天津大学外事平台学生项目填写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的电子版 (材料清单见附件1表2.2.1)。
2. 学院推荐:3月23日前,学院完成对本学院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和推荐。
3. 校内审核:4月9日前,国际处进行申请材料校内审核。
4. 正式网申:4月10日-30日,申请人登陆留学基金委申请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和材料提交。
5. 校内汇总:国际处汇总推荐人材料,上报公函给国家留学基金委。
录取后留学人员的派出与管理按国家留学基金委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五、咨询与联系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http://www.csc.edu.cn/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
2.国际合作与交流处:http://ico.tju.edu.cn/xwzx/tzgg/202001/t20200109_315879.html
联系人:张璐琳;电话:85356059
E-mail: pas@tju.edu.cn;
国家公派留学QQ群:644931283(验证方式:学院+博/硕+姓名)。
附件:
1. 天津大学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学院审核工作手册
2. 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https://www.csc.edu.cn/article/1715
3. 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常见问题解答 https://www.csc.edu.cn/article/1717
4. 有关国别申请、派出注意事项 https://www.csc.edu.cn/article/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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